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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外80后教授赵冠芳我是如何直面教学科



编者按:赵冠芳教授应该算是上外最年轻的博导,她获得美国纽约大学应用语言学博士,主要从事语言测试和写作教学的研究工作。年1月和7月赵教授分获国际语言测试领域的JacquelineRossTOEFLDissertationAward,以及国际二语习得、二语教领域的ChristopherBrumfitPh.D./Ed.D.ThesisAward“最佳博士论文奖”,一人独得此殊荣,可贺可敬。从念高中起,到考入大学,再到进入高校当教师,赵老师三度遇到困惑,好在每次遇到困惑,赵老师总会不停地思考问题产生的根源,而且还会积极投入到改变现状的行动中去。此文对于正在进取中的80后外语教师一定具有启迪。上外有如此优秀的教师,欢迎青年才俊报考上外,报考英语学院。本文刊载在《信念与追求—走近上外》(郑新民,,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/安徽大学出版社。版权所有,转载必须注明出处。)

一、读义务教育:在快乐中长大

我出生在美丽的江南古镇常熟。家和学校都在虞山脚下。现在回想起来,我觉得我的童年过得很愉快,那时候既没有太重的课业负担,也没有参加各种技艺学习班的束缚和压力。放了学就呼朋引伴一道出去玩,或是沿着秦坡涧的水路一直爬上山顶的瀑布源头处,或是在茶园里捉迷藏,回忆里的童年时光一直都是很快乐自由的。

在我各阶段的学习过程中,老师对我影响是蛮大的,尽管说没有哪一个老师会具体到教我如何面对人生,如何面对学业。从小学到初中,我一路的经历都还比较顺利,但是进了高中,情况就有所不一样了。因为学校是一所省重点高中,同学们大多都是很优秀的,同时周围也不乏官家富贾子弟。刚入校我便清晰地感觉到班主任会特别关照这一拨学生,而我对老师这样的做法是很抵触的。不知为什么,我发现自己对一个老师的不认可会影响到自己的学习,于是高中伊始我的成绩便走了一段明显的下滑路。好在到了高二的时候学校开始文理分班。这对我来说是一个转机,于是我毅然选择了文科,这样就能被分到另外一个班。新班主任,新气象,我的心情也渐渐地好了起来,于是我又重新回到了学习的正轨,成绩也渐渐回升了。

不知不觉到了高考,是我人生中很大的一个转折吧!当时是考前填报志愿的,我记得我填了北京外国语大学。但第一天考语文时,我竟看错了一个小时的时间,作文都没有来得及写完。受此影响,我在高考中没发挥好,总分没能达到北外的录取线,虽然当时的成绩也足够去广外了,但因为志愿的填报问题,错过了一本,最终去了天津商业大学(当时称天津商学院)。

二、读大学:读诗歌写诗歌,读散文写散文

刚进天津商业大学的时候我情绪很低落,觉得以后就算毕业出来,也没有什么竞争力,似乎我的整个人生也就这样了。于是很灰心,决定随便混混,拿个毕业文凭就算了。所以,那一年我没好好上课,也从不上自习,背单词或参加任何班级活动,多数时间是窝在寝室里度过的。当时,我读的是经贸英语,前两年主要教英语听说读写这些基本技能,也有一些像国际贸易、金融这样的专业课和一些通识课程等。大学生活的第一年总体感觉就是颓废。到了大二的时候,我突然觉得我在浪费时间,浪费自己的生命。原因是发现即使自己那么混着,在院里成绩也一样很好。于是觉得,如果我不混,好好学,也许将来能有别的出路。也正是这个时候开始,出国留学的思潮开始影响我们对以后学习和生活的规划。我也开始考虑申请国外的研究生,以出国读书作为改变自己将来竞争力的途径和方法,于是感觉到生活有了不一样的期望,于是开始真正的大学生活。这时候,一个叫做史密斯(匿名)的外教开始给我们上英语口语课,他对我后来的学习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。史密斯MFA毕业于美国布朗大学,他主修诗歌,尤其擅长现代诗歌,而我本身对中国的古典诗歌也非常感兴趣,这样我们之间经常有话题可以交流。史密斯推荐我看各种各样的书,从这个时候起,我开始脱离了课本。在他的指导下,我开始读英文原版书,从王尔德的戏曲开始,接着读诗歌,继而读散文、小说,再到读比较厚重的文学选集等。我的语言知识和技能大概就是这样积累起来的,大多数知识并非从课堂上学来的。这样说好像贬低了老师们的作用,但我不是这个意思,尽管老师的作用也很大,可我觉得广泛的课外阅读让我收获了更多。

在大学阶段,我涉猎了几十本英文原本书,读得比较慢,比较细。我读诗歌的时候就模仿诗歌写诗歌,读散文的时候就模仿散文写散文。我的阅读习惯也就是这样培养起来的,对我来说,手里没有笔的阅读就不算真的在阅读。我用英文写作,没有人给我批改,于是我会选择一些拿去给史密斯读。他有时候会给我修改,但不是在语言上的修改或修饰,他提的意见主要是意境好不好,想法好不好,让我第一次理解到写作的意义是思想的呈现和交流,而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,这一点让我受益匪浅。

有了出国读书的念头,我就没有把就业放在大学毕业之后的考量里面。到了大三,我报名考托福,因为平时阅读量大,我有自信,几乎没有怎么准备就参加了考试,之后继续考了GRE,两份成绩都是接近满分,为以后的申请作好了基本的铺垫我之所以没考虑读国内的研究生,除了受当时留学思潮的影响,主要也是畏惧国内研究生考试中一些需要通过背诵来备考的科目,觉得自己不能应付。

出国英语考试完成之后,我就开始着手写毕业论文,内容有关美国著名诗人华莱士·史蒂文斯(WallaceStevens)的诗歌。在诗人这个群体里,我们会发现往往诗人们在死后才被世人发掘认可,多数在世的时候则是穷困潦倒地过一生,以自己的辛酸体验来写诗歌。但史蒂文斯不一样,他是哈特福德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的副总裁,他同时又是一个非常成功、有魅力的诗人。与其他现代诗人相比,他更为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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